证件遗失、损毁管理
1、 功能说明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证件遗失、损毁管理申报表》。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证件遗失、损毁管理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
l 点击下载表格模板
l 点击“手机上传”扫码上传信息单或点击“请选择”,通过本地上传信息单
l 选择“取得办结文书方式”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