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子税务局操作规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合并分立报告】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表单,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标*部分为必入项;
填合并分立情况的具体信息,请仔细据实填写,有关数据会自动带出;
下拉式选择联系人,相关数据自动带出。
(3) 步骤3:提交
点击【提交】按钮,产生真实性确认提示信息。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 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 办税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纳税人已经成功办理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事项。*点击下载,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打开文件即可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