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操作流程说明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操作流程说明

57792019-07-13 16:43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

【模块说明】
房地产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30日内,通过“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申报预售许可证所列房源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增量房房源信息表》,税务机关进行房源信息报告。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
【操作步骤】
纳税人点击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进入,点击“增加”按钮,手工录入进行保存。如图

纳税人点击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及变更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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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保存信息、“修改”按钮对保存信息修改、“删除”按钮删除当前选中的记录,如图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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