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广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47042019-07-09 17:43  中国政务服务网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

一、业务描述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二)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四)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二、操作流程

(一)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表单

广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

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

保存广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信息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二)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如无需资料上传,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三)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税务端受理完成之后,状态为已完成如下: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