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57642019-07-08 16:35  中国政务服务网

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是指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形式,报送本机构(人员)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专项业务情况。专项业务报送范围包括: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四大类。

二、 业务前提

1. 已办理商事登记、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2.已完成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信息采集。

3.已完成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用服务机构管理,点击左侧功能菜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如下图所示:

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 

点“采集”按钮打开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页面,如下图所所示:

打开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页面 

填表说明:

1、本表仅采集专项报告要素信息,专项业务报告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2、本表“委托协议采集编号”栏次,根据《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附表2)的“委托协议采集编号”栏次填写。

3、本表“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项目涉及委托人(纳税人)税款的金额。

4、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5、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月底前,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各栏次具体填报说明:

在“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表”模块选择“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选择业务完成日期,输入结算金额,选择委托项目。在“委托服务项目”模块根据“业务明细项目”选择业务报告签署人,输入业务收入金额及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信息,输入经办人信息后点“保存”按钮进行报告信息的采集。保存成功后点“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审核。

在“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采集”上侧输入录入时间点“查询”按钮可查询符合查询条件的符涉税专项报告信息,选中查询列表中的协议信息,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或是提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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