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共同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税务部门。
二、 业务前提
1.已办理商事登记、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2.已完成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信息采集。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用服务机构管理,点击左侧功能菜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如下图所示:
点“采集”按钮打开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页面,如下图所所示: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或增加委托项目时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终止时也使用本表。
2、本表仅采集业务委托协议的要素信息,业务委托协议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3、本表“委托协议采集编号” 由系统自动生成,首次采集时不需要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终止时必须填写。
4、本表“是否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为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栏次,当受托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时据实勾选。
5、本表“服务项目”栏次,勾选委托人与受托人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人员”栏次填写与“委托项目”对应的委派服务人员。如本机构内有重名人员,则需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6、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7、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具体栏次填报说明:
输入委托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期限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委托内容,“服务项目及服务人员”信息模块选择委托项目,选择委派服务人员,输入经办人员信息后点“保存”按钮进行协议信息的保存。
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上侧输入填报起止时间或是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等条件可以查询采集的符合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选中查询列表中的协议信息,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或是提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