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一、业务概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由于以下客观原因造成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2.所称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2)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3)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4)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抵扣凭证代扣申请
四、操作步骤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à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抵扣凭证代扣申请,打开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如下图所示:
操作说明:
1. 纳税人填写基本信息(背景为灰色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数据)
2. 点击已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下的按钮,可增加一行已抵扣信息填写行:
选中需要删除的行,点击按钮可删除该行。
3. 点击申请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下的按钮,可增加一行申请抵扣信息填写行:
选中需要删除的行,点击按钮可删除该行。
4. :纳税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申请表,点击按钮,保存表单。
说明:表单保存之后,按照要求上传附送资料,点击必报附件的“未上传”按钮,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点击按钮,选中需要上传的本地图片,点击按钮,上传附件(最多一次性可上传5个文件)。
:完成保存之后,点击“”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
用户点击“确认”按钮,提交表单。
4.作废:表单暂存但未提交时,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申报表。
未按期增值税抵扣凭证代扣申请查询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未按期增值税抵扣凭证代扣申请查询,打开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
1.纳税人选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申请状态,点击按钮,系统查询显示符合条件的信息。
2.申请状态为“备案完成”的,纳税人点击信息行后面的按钮,打开业务评价页面,可对本次纳税服务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