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二、业务前提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三、功能节点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状态信息报告”→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如下图所示:
操作说明:
1. :纳税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申请表,点击按钮,保存表单。
说明:表单保存之后,按照要求上传附送资料,点击必报附件的“未上传”按钮,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点击按钮,选中需要上传的本地图片,点击按钮,上传附件(最多一次性可上传5个文件)。
2. :保存表单之后,点击按钮,进行表单签章,签章之后系统自动进行保存。
3. :完成保存-签章之后,点击“”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
用户点击“确认”按钮,提交表单。
4. 作废:表单暂存但未提交时,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申报表。
5. 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