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70402019-07-03 06:43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操作手册


第1章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1.1 业务概述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30日内,申报预售许可证所列房源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报告。

1.2 操作说明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首页

2.在“税源信息报告”下找到“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3.进入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表,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不动产项目编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表

4.填写完毕后点击“附送资料”按钮,上传必填的附送资料。

填写完毕后点击“附送资料”按钮

上传必填的附送资料

注:该事项共有0个附送资料需要上传。即无需上传。

5.在报表页面右上角有“附送资料”、“保存”、“重置”、“下一步”四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保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6.“下一步”按钮,进入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该文书事项提交完成

进入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7.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页面可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在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页面可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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