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主任:曾爱美,电话:0736-2337606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负责文电、会务、工会、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值班、安全、考核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应急、创建、综治维稳、扶贫等中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督管理股)
股长:周俊,电话:0736-2880271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股长:刘英,电话:0736-2337606
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并系统维护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4、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股长:瞿哲,电话:0736-2337606
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