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84182019-07-03 06:32  中国政务服务网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 [2017] 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 42号)以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要求,山东省于2017年12月1日起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了保证初次水资源税税源采集和申报的准确性,请您根据公告中列明的征收范围,及时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填写《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进行初次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您可以自主选择在大厅前台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首页 

2.在税源信息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菜单下点击进入报表。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3.进入采集表单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单,黄色框为必录项,采集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采集成功。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资料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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