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业务概述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事项。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事项
四、操作步骤
登录系统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资格信息报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功能。打开“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界面,如下图:
表单填写友情提示:
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无需填写。
2.表单中,下拉框中的是可选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在点击“数据暂存”之前,“提交申请”不可用。
4.红色星号标识(*)为必填项。
填写完数据之后点击“数据暂存”,系统提示数据暂存成功;然后再点击“提交申请”,系统提示数据已提交可以查询查看。
表单按钮功能:
1.数据暂存
点击“数据暂存”,保存信息至数据库,数据可以继续修改。
2.提交申请
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将表单提交给税务机关处理,数据不能继续修改。
3.打印
点击“打印”,将表单的信息以纸质形式打印出来。首次使用打印功能时,请点击“页面设置”,在打开的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脚内容都设置为空。
4.关闭
点击关闭,关闭该页面。
功能: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查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资格信息报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查询”,如下图所示:
1.选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申请状态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查询显示符合条件的信息。
2. 点击纳税人名称可查看申请详情信息。
3.状态为审核完成,可点击“评价”按钮对本次业务办理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