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为推动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家任务目标,河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河北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流程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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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第一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2020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规定。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6年认定通过至2020年有效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1. 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
7.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
9.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河北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
(二)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三)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七)国家级的资格认证,其品牌影响力仅此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商标、国家免疫产品。
(八)“两免三减半”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实相关优惠政策是企业最为关注的,由于享受奖励金不同,具体地区具体分析。
各地区具体标准如下:
河北省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专项资金,对通过培育入库,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行奖励后补助资金,每家企业10万元以上。各地市均出台奖励文件。
石家庄市:首次认定奖励:20万;重新认定奖励 :10万。
石家庄高新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5万。
循环化工园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
正定、鹿泉、桥西、新华新认定10万。
新乐5-10万。
晋州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2万。
承德市:首次认定:10万,重新认定5万,承德高新区首次认定:20万。
张家口市:首次认定:30万。
秦皇岛:首次认定:10万。
唐山市:首次认定:10万,唐山高新区首次认定:20万,复审10万。
对区外特别是京津冀引进高企给予30万。
廊坊市:首次认定:20万,科小奖励:2万,小巨人企业10万。
保定市:首次认定:10万。
定州市:首次认定:20万。
邯郸市:首次认定:7万。鸡泽县30万。魏县:20万。
邢台市:首次认定:10万。威县:10万。
衡水市:安平县10万。
辛集市:首次认定:10万。
燕郊:首次认定:20万。
2020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申报企业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材料。其中网络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国家高企网站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内容依次打印,一式一份。
(二)附件填报要求:
1.知识产权情况
由国网直接选取生成的知识产权可不用上传附件,自行填报的需上传附件:知识产权证书(已发放)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等;相关专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转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备案证明等;Ⅱ类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人力资源情况
需上传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3.研究开发活动情况
附件需上传近三年研发活动总体情况说明(重点说明近三年研发工作总体思路、研发方向、所属技术领域、研发组织管理、成果数量及对企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作用);科技项目立项报告,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协议。
4.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附件需上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发票等。
5.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已关联的IP无需提供。
转化结果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合同、发票、查新报告、客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新产品:新产品证书、生产批文(药类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等一种或多种材料;
新设备:设备说明书、设备备案文件、发票等;
新技术应用:多个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解决产品性能质量或生产效率问题情况等;
样品/样机:检测报告、毒理报告、用户报告、说明书等。
6.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管理组织情况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的企业,需上传《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辅助账管理办法》等;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的企业,需上传研发机构建立证明材料、研发场地及设备照片、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的企业,需上传《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励制度》《创新创业技术管理办法》等;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的企业,需上传《科技人员培训制度》《职工技能培训制度》《人才引进措施》《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等。
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需上传标准证明材料,包含标准封面和显示有申报企业名称参与制定该标准的相关页面等。
7.企业成长性情况
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
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近一年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事务所承诺函等。
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近三年研发项目情况表、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汇总表、三年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明细表编制说明、情况说明、审计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事务所承诺函等。
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重点户企业财务报表(年报)等。
2020年申请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各归口管理部门包括,石家庄市科技局、承德市科技局、张家口市科技局、秦皇岛市科技局、唐山市科技局、廊坊市科技局、保定市科技局、沧州市科技局、衡水市科技局、邢台市科技局、邯郸市科技局、定州市科技局、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保定高新区管委会、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唐山高新区管委会、燕郊高新区管委会。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网站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自行选择所在地归口管理部门,申报书封皮统一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并在申报材料中加盖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加大培训培育力度,切实做好服务指导。
(二)申报企业要恪守承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孙东伟 张国庆
联系电话:0311-85891859
河北省高企协会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0311-86251867
技术支持:王童玲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