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城乡规划管理股、规划技术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股、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股、执法监察股、财务股、人事教育管理股、档案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计生、扶贫、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阳琦 联系方式:0773-8822263)
(二)政策法规信访股。
承担全县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调研和起草全县有关自然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等督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配合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徐波 0773-8827299)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申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
(负责人:黎静玲 联系方式:0773-8881018)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股。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负责测绘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外国组织、个人在本县从事测绘活动。
(负责人:覃小容 联系方式:0773-8828176)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负责人:覃小容 联系方式:0773-8828176)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县本级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组织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旅游改革用地、低效用地、矿产出让、土地储备收储及大额资金拨付等审查工作。负责拟定和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决策委员会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拟订会议方案和会议纪要。负责协调公开出让的相关事宜。承办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1:黄旭 联系方式:0773-8812316 负责人2:李志雯 联系方式:0773-8821655 )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和自治区、桂林市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采购、组织编制、评审报批以及相关成果评估验收、修编、调整工作。负责审核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县重大规划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并提出研究成果。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负责人:董毅 联系方式:0773-8812306)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负责人:董毅 联系方式:0773-8812306)
(九)城乡规划管理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广场、桥涵、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燃气等构筑物及管线工程的核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交通规划管理。负责协调综合管线规划矛盾。负责提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均未改变的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审核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负责组织规划定点项目的工程基础放线验线工作。协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中的矛盾。负责村镇规划统计年报工作。配合督促检查各乡(镇)城镇规划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做好县城、建制镇、集镇、乡村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县域城镇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论证报批。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城市景观照明等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柳 联系方式:8828758)
(十)规划技术股。
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各类综合管线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交通可行性论证评审。负责组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技术审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指导。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城乡规划和设计管理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景观风貌规划的编制、审核以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点景观区域、公园、景区(点)、广场、各类绿地、公共空间、景观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非建筑区等公共空间的绿化、景观、文化小品、雕塑和公园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城市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
(负责人:廖贵民 联系方式:0773-8883109)
(十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负责人:王文凤 联系方式:0773-8828515)
(十二)耕地保护监督股。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责人:秦竞西 联系方式:0773-8812306)
(十三)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股。
协助上级管理地质工作。承担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和落实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杨克林 联系方式:0773-8822183)
(十四)执法监察股。
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李永香 联系方式:0773-8812311)
(十五)财务股。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事项。
(负责人:秦海妍 联系方式:0773-8812312)
(十六)人事教育管理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制定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阳琦 联系方式:0773-8822263)
(十七)档案股。
负责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管理和利用。指导、协调局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阳世苗 联系方式:0773-882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