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管理
【办理目录】
Ø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报验登记
Ø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缴销
Ø 异地增值税预缴申报+税款缴纳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报验登记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办理需求,勾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报验登记”业务,填写并提交系统展示的一表集成表单,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会自动进行报验登记,纳税人可在办税进度中查询并打印有关文书。
【业务流程】
纳税人:前置审核—表单填写—附件上传—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个性服务】—【套餐及组合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管理】
2.填写表单
2.1.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报验登记”
2.2.填写经办人(联系人)信息,若无信息或信息有误,可自行填写或修改。根据企业项目备案情况,选择“计税方式”,企业所得税情况,选择跨区域经营地情况(具体到“区/县”),跨区域经营方式。
2.3.填写合同名称(不得超过25个汉字)、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起止、合同对方企业名称和税号等信息。
2.4.如需要报送资料,有两种方式报送,一种点击右上方【手机拍照上传】;另一种点击【请选择】进行本地文档上传。
2.5.点击【提交】按钮,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如需要CA签章的纳税人可点击进行下一步。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税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纳税人已经开具成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纳税人的申请信息,但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纳税人的申请,纳税人可根据税务机关意见重新提交申请。
*点击下载,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打开文件即可下载
二、选择“跨区域增值税预缴申报+税款缴纳”
【业务描述】
该模块用于办理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后,在网上税务局进行线上异地建筑服务预缴申报及税款缴纳。
【业务流程】
纳税人端:选择预缴类型—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填写—全申报提交—查看申报结果—税款缴纳
【申请步骤】
登录路径:【个性服务】—【套餐及组合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管理】-【跨区域建筑服务预缴】
1.选择预缴类型
2、表单填写
(1)在电子税务局中报验登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计税方式栏会自动选择,线下方式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需要纳税人手工选择。系统根据预缴类型开放需要填写的建筑服务栏次,其他栏次灰色不允许填写,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在填写完主税种点击提交后会自动生成附加税费信息并进行提示:
(2)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键,显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后自动返回申报提交页面,点击“全申报”,完成增值税预缴申报。
3、结果查看
申报成功后,重新进入本模块会显示该条已申报记录,并且显示申报和导入情况。同时在“服务提醒”会有结果反馈可查看。在没有扣款的情况下,可以到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税款扣缴。在没有扣款没有导入的情况下,点击该条记录可以直接修改或作废该申报表。
4、税款缴纳
预缴申报信息导入金税三期系统之后,税款缴纳界面实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税款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开具+报验登记”业务之后,纳税人可在办税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情况,报验登记完成之后,纳税人可继续进行预缴申报和信息反馈等业务。
2、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开具+报验登记”业务之后,系统会产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账号”,该账号具体功能同单项报验登记业务办结后产生的账号功能相同。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反馈+缴销”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办理需求,勾选“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缴销”业务,填写并提交系统展示的一表集成表单,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反馈和缴销,纳税人可在办税进度中查询并打印有关文书。
【业务流程】
纳税人:前置审核—表单填写—附件上传—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个性服务】—【套餐及组合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管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缴销】
2.表单填写
2.1.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缴销”
2.2.选择需要进行信息反馈的编号:
2.3.系统自动带出相关编号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经营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并选择相关联系人,点击“提交”:
2.4.点击“提交”之后,系统跳出确认的提示,点击“确认”,完成表单提交。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税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
△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纳税人的申请信息,但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纳税人的申请,纳税人可根据税务机关意见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