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税款登记
一、 业务概述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推送给纳税人。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无有效的扣缴税款登记。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身份信息报告——扣缴税款登记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身份信息报告”,点击“扣缴税款登记”进入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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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注意:点击“扣缴义务发生日期”后面的日历框会弹出可以点击选择日期的控件。
点击“增行”的文字会增加一行可填写的扣缴税款信息。同理,点击“删行”的文字会删除所勾选的扣缴税款信息。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右下角下一步。
第二步:确认提交
查看之前的填报内容,由于此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事项办结,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查看申请资料,点击[下载打印]按钮查看扣缴税款登记文书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