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沈阳市房产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46472024-01-17 08:29  95商服网

1.办公室

电话:024-22973330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2.政策法规处

电话:024-22974908

主要职能:负责法制工作,组织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物业、房屋征收、供热等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处房产管理方面的涉法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落实私房政策,组织、指导、协调信用建设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行政审批处

电话:024-83962717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4.住房保障处

电话:024-22973308

主要职能: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査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编制全市住房保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负责资金相关管理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选址、价格审核、租金定价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导等工作。

5.市场监管处

电话:024-22973381

主要职责:规范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全市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等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房屋租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指导、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的监督指导工作,监督全市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执业行为,负责全市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检查。

6.物业管理处

电话:024-22973612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拟订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为检查和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论证、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7.供热管理处

电话:024-22973361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民用供热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民用供热市场监督和管理,拟订年度供热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区、县(市)供热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市民用供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城镇供热监督检查,负责地源热泵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及项目初审负责地源热泵技术的宣传推广和研究工作。

8.房屋安全管理处

电话:024-22973512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房屋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等行为和鉴定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区房屋使用的安全管理,对房屋产权人(单位)危房安全管理实施监督,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监管工作。

9.历史建筑修缮保护管理处

电话:024-22973335

主要职责:拟定历史建筑修缮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与协调。

10.宣传教育处

电话:024-22973618

主要职责: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各新闻媒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11.信访行风处

电话:024-22916908

主要职责:负责涉及市房产局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交办、调处和督办工作,拟订房产系统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房产系统违诺、违示、违信、违规事项的查处工作。

12.财务计划审计处

电话:024-22973363

主要职责:负责市房产局列入城建计划项目和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13.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电话:024-22973517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邮政编码:110014

办公时间:9:00-17:30(周一至周五,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4-2297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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