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子税务局操作规
1、 功能说明
在此功能模块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告。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上传对应的附件资料。
上传附件的方式,也可点击“手机拍照上传,”通过手机(先下载” ××税务”APP软件)” ××税务->首页->扫一扫”功能,扫一扫二维码,上传附件。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