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耕地占用税纳税、减免申报征收
1、 功能说明
符合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的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收减免à税收减免备案à耕地占用税纳税、减免申报征收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法人,其他组织 (符合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的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联系地址,选择取得办结文书方式,联系人信息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