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委托代征申报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业务流程】
纳税人:模块进入—申报表填写—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税务端:管理平台—自动受理—导入核心征管—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委托代征申报】
2.填写申报表
(1)登录申报纳税模块,选择常规申报,有委托代征资格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表中会显示委托代征申报表,没有委托代征资格的纳税人系统通过智能审核不显示委托代征申报表。
(2)进入申报界面,分两步完成申报,委托代征申报和全申报。
(3)委托代征申报分为两张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和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纳税人只需填写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系统会自动生成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纳税人填写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3.点击全申报。
全申报成功
系统显示完成申报
4.委托征收申报支持多次申报,第二次进入申报模块后系统会显示上一次的申报信息,点击新增后可进行再次申报。
5.申报情况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纳申报查询】查询已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