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着税收减免、融资便利、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而备受青睐。
面对着这巨大的利益诱惑,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了变成高新技术企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针对“科研人员占比”“研发经费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硬指标,少数企业买卖专利、制作假账,甚至通过减少员工基数增加科研人员比重等,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员。
这样的企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只不过是“伪高新企业”。
但是2019年这样的“伪高新企业”恐怕要有麻烦了,因为一场高新行业的风暴已经侵袭而来了!
近期,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接到有关部门提请复核广东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材料。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要求,省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组复核意见,省高企认定办研究决定取消广东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月7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通知:
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高企的现场审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委派专家组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重点是过去三年纳税总额低于各级政府应给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额度的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我区的企业以及过去三年纳税申报表未体现研发费的企业。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我区将不予推荐。
对2017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抽查: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抽查。今年重点抽查2017年度通过认定的高企,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该年度认定总数的10%。抽查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体量的企业抽取,重点抽取以下四类企业:(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投入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2)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年主营收入下降高于10%的企业;(3)过去三年纳税总额低于各级应给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额度的企业;(4)过去三年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安全等事故和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内的企业。
对经核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申请上级科技部门取消企业高企资格。
大家不要以为我列举的是广东省的,就单纯的以为严查只在广东省严查,其它地区还照常。如果你这样理解可就大错特错了,你要知道早在2018年北京市就已经开始严查了。
高新严查现在可是“春风”,要吹遍全国各地的。这点从4月19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的“火炬中心推进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工作”就可以看出端倪。
“火炬中心推进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到: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已经成为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认定管理工作要坚持把握高企政策的导向性、统筹数量和质量关系,坚持把握认定工作的协调性、统筹科财税部门关系,坚持把握认定工作专业性、统筹评审和认定关系,坚持把握认定工作系统性、统筹认定和监管关系。要求2019年各地认定管理机构要以“深化质量年”为主题扎实组织好全年认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认定管理工作“回头看”行动、认定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优引领行动;要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方面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该来的迟早都会来的”,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轻轻松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无忧无虑”享受高新优惠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在这里郑重提醒,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千万不要强求,即使你强求成功了,一旦复查失败了,还是要取消的,重要的是要追缴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毕竟,出了问题,没有人会替你去补窟窿的!
附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不是说说玩的。
2018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中装建设发布的一纸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复审,但近日收到《关于公示深圳市2018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未获得核准,因此须补缴1月~9月所得税额约为2228.4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