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史东伟 联系电话:0455-599864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办;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教、行政执法监督及“放管服”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备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计和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管理全市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和局机关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计划审核;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国有资产、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和基层单位基建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编报法定报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资助资和贷款管理工作及教育扶贫工作。
(二)人事股
联系电话:0455-7712006
负责局机关、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基层考勤、人事调动、工资审批统计、教师考核、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民办教师档案管理、教龄津贴发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中教股
负责人:刘立涛 联系电话:0455-5973032
负责指导中学教育、教学、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学教育科研和教学信息化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指导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考试,初中升高中考试及录取分配。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和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全市中考学生的体育考试工作。
(四)初教股
负责人:王世娟 联系电话:0455-5973035
负责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信息化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德育、校外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小学、聋哑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升初中录取分配。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人:梁贵利 联系电话:0455-5973039
负责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学前教育;指导中、初等职业(教学,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中等职学校专业设置、基础能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负责市职业教育、民办幼儿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民办中、初等职业教育学校工作、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民办教学机构的审批及规范管理工作。
(六)学校安全管理和信访股
负责人:周树志 联系电话:0455-7708311
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内外安全、饮食安全、大型活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划、方案、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类安全工作规划、方案、应急预案实施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演练;负责学校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负责配合市校车办做好校车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答复、报送、材料建档工作。
(七)教师工作股
负责人:么明明 联系电话:0455-7798909
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整体规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人员、在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电化教育中心等业务部门对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本系统校长、教师交流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弘扬师德师风正面典型,查处“三乱”及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八)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
负责人:马铭泽 联系电话:0455-7710159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治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拟定校外教育培训(线上、线下)准入条件,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九)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马铭泽 联系电话:0455-7710159
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合署办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