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 “发票领用”的功能。
操作说明
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选项,点击【办理】 ,可查询发票领用记录以及领用状态。
【功能界面】
纳税人第一次发票领用前应先进行发票票种核定操作,否则会在新增时出现下图提示信息。![]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发票领用新增修改页面,在新增页面会带出票种信息。
操作人员输入本次购买数量(本),勾选后点【保存】,也可以在当前页面点击【提交】,提交数据或关闭当前页面,返回到查询页面,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
发票领用新增界面,新增一笔,此时发票状态为“未提交”。
温馨提示:发票状态为“未提交”或者“审核不通过”的申请数据,操作人员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选择要提交的数据,点击【提交】,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以后发票状态变为“待受理”。
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数据成功!
税务人员在局端系统审核通过后,纳税人会收到短信通知,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上门领取”,纳税人需要去大厅或者自助端领取发票。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邮寄领取”,则纳税人只需要等待邮政快递送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