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申报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本功能进行委托代征申报。
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首页】-【申报纳税】-【常规申报】-【委托代征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委托代征申报表,点击左上方的委托代征,进入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申报界面,点击红框处左右滚动条,填写完整申报数据。点击【+】,增加被代征纳税人信息。点击【-】,删除被代征纳税人信息。
3、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申报信息,点击【重写】,清空已填写的申报数据。
4、点击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可查看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
5、点击【全申报】即将已经提交的申报表信息提交至局端。
5、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修改】,即可跳转至修改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选 中申报表,再点击页面下方【修改】按钮即可修改申报表信息。
6、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作废】,即可跳转至作废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选 中申报表,再点击页面下方【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表。
7、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打印】,即可跳转至打印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申 报表后方【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对应申报表。
3 注意事项
1、 申报页面的“修改”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修改,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更正”。
2、 申报页面的“作废”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作废,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