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操作说明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操作说明

58342019-03-27 07:07  中国政务服务网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业务描述】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是指符合消费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后方可享受,具体包括: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自我查询

税务端:受理—同意金三受理/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下载表单,填写上传。

3.常见问题、办税进度查询

1)常见问题

◇退税账户未维护

解决方法:企业未维护退税账户,无法申请。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线办理】

模块进行退税账户维护,将“一般退税账户标识”选为“是。


2)办税进度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审核流转环节】:

指税务机关已受理该事项,该事项已进入核心征管流转审批。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该事项已经办结。

△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纳税人的申请信息,但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纳税人的申请,纳税人可根据税务机关意见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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