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派出机构职责及办公地址
(一)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址:大安区东大家具城一楼(自贡市大安区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3-5113609、2219632。
(二)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北环路三段5号;
联系电话:0813-5113611。
(三)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新民税务分局
负责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凤凰乡、和平乡辖区内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址:大安区东大家具城一楼(自贡市大安区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3-221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