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灌河路北侧行政集中办公区八号楼一楼,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216123、96888755(特服号)。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灌河路北侧行政集中办公区,邮编222500,
电话 0518-83338500。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张店税务分局
负责张店镇、新安镇、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张店镇张店街张店镇政府,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696055。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田楼税务分局
负责田楼镇、北陈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田楼镇204国道108号,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702273。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堆沟港税务分局
负责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产业大道堆沟港镇政府,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696045。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李集税务分局
负责李集乡、新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宁波北路与宁波南路交叉口北150米,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696047。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三口税务分局
负责三口镇、百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三口镇三口街北50米三口镇政府,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333712。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汤沟税务分局
负责汤沟镇、孟兴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灌南县汤沟镇大汤线北汤沟镇政府,邮编222500,
电话0518-8369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