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1850862。
办税服务厅(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地图-南通办税地图。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826465。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中城街道、南城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555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826403。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城东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城东镇(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公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298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76120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北城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北城街道、海安农场、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站前广场迎宾路116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1850630。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曲塘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曲塘镇、南莫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北街3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1850731。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西城街道、雅周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海安市工业园区开元大道15号,邮编226600,
电话0513-81850788。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李堡税务分局
负责海安市李堡镇、角斜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海安市李堡镇李西村13组,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212236。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墩头税务分局,负责海安市墩头镇、白甸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海安市204国道与海白线交叉口西北,邮编226600,电话0513-8841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