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83412018-12-14 00:28  中国政务服务网

新乡市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对外联系信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派出机构于2018930日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新飞大道173号,邮编453000,电话0373-3733237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城市区范围内个人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的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区内个人房地产交易纳税人销售取得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华兰大道472号,邮编453000,电话0373-3512516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和涉税违法检举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文化路684号,邮编453000,电话0373-3512516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负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红旗区、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振中路南段,邮编453000,电话0373-355233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卫滨区、新乡市凤泉区、辉县市、卫辉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解放路336号,邮编453000电话,0373-2020800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牧野区、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新乡市牧野区学院街223号,邮编4530001359861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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