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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合山市教育路25号
联系电话:0772-8914281
(二)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情况;负责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企业安全评估备案工作,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配合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安全培训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防控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市应急委相关工作和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交通、建筑、电力、水利、邮政、电信、农林、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市政府委托或授权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市应急委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工作、储备和管理抢险救灾物资(包括抢险救援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等)。指导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制订及调整全市地震监测长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地震年度会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的监测分析及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地震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负责地震监测及有关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级防震减灾规划、权责清单等的编制实施,负责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建设,以及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办公地址:合山市教育路25号
联系电话:0772-8911259、0772-8919898、0772-8918012、0772-8917863
电话:07728914281
地址:合山市教育路25号
邮编:546500
邮箱:hssyjj@laibin.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上午) 15:00-18:00(下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