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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人:韦贵云,0778--5212350)。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工资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财政干部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有关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人:蒙美恋,0778--5223351)。
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承担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结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有关工作,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三)预算股(负责人:韦晓玲,0778--5212157)。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承担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批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财政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国库股(负责人:吴秋红,0778--5226565)。
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全县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党政群团与政法股(负责人:黄生,0778--5211437)。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部门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及武装部、消防救援应急、武警、国安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
(六)教文股(负责人:覃冬妮,0778--5223349)。承担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七)经建工交股(负责人:韦瑞达,0778--5223353)。
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林业)、住建、生态环境、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交通、供销、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交通运输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负责财政支持自治县直属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交通运输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负责人:韦淑珍,0778--5219150)。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农业农村股(负责人:黄珏,0778--5223355)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黄俊宁,0778--522651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草拟全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办法,指导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备案,直接受理和处理全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汇总上报;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
(十一)会计与法规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王冬梅,0778--5223352)。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会计基础规范、代理记账和农村委托代理会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会计人员参与评选表彰,指导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贯彻税收政策和管理地方税政;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参与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退税审核有关工作。
(十二)金融与债务管理股(负责人:陆春艳,0778--5217175)。
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负责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驻都安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承担与驻都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县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负责推进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统筹推进全县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等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起草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规模控制、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债务考核、风险预警监控;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计划审核和跟踪、融资平台公司动态监控等日常工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及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自治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韦晓,电话:0778--5223356)
1.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2.参与谋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路径和制度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闭环系统相关工作;
3.配合主管局做好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批复工作,参与绩效目标的过程监控;
4.承担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收支结构和财政资金等重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业务联络和联系市本级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工作;
6.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张兴,0778--5226298)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投资评审方面的政策,参与制订自治县本级基本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
2.负责对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出具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报告,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
2.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评价与审查,出具书面备案审核意见或评审结论。
4.负责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自治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韦柳桃,0778-5226669)
1.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涉及财政资金的支付、会计核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配合做好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自治县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负责人:韦晓玲,0778--5212157)
受主管局委托,研究拟定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方法、定额标准和工作方案;负责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提出审核意见;采集、汇总、整理县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建立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项目库;负责预算编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应用及培训,指导县本级各部门预算工作;负责提供有关预算定额、预算支出政策等咨询。
(五)自治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人:黄俊宁,0778--5226511)
负责组织和实施自治县财政局信息化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引进、开发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财政工资统发等国库业务应用系统,支撑财政的管理与改革,辅助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实时监控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责部门预算和预算指标管理等系统技术支持,促进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负责管理本局计算机网络和系统应用,保障本单位的信息资料和网络安全;负责组织开展和推广不同应用层次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综合效益,为领导和业务人员提供高水平、高效率的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我县财政数据共享平台,做好各项财政业务系统之间数据共享接口,提高系统信息共享与利用,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为领导分析与决策提供必要的辅助;负责设计、实施和管理县本级财政信息数据,逐步建成数据标准统一、系统编码统一的财政综合数据库,实现财政信息管理电子化、自动化和规范化;负责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技术规范。
(六)自治县金融工作中心(负责人:陆春艳,0778--5217175)
1.协助做好全县各类政府负债的举借、归还等统筹规划工作,办理各类基金的日常性事务,为全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2.搭建政银保企服务平台,构筑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对接、交流、沟通和合作桥梁。
3.优化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为金融界和企业界高端人士搭建交流平台。
4.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中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抓好金融领域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预见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国家金融政策的走向、金融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节点、农村金融改革等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5.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国有资产服务所(负责人:黄春回,0778--5271045)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定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负责对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接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
2.依法对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根据自治县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实行直接管理为主,授权管理和托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4.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整合盘活固定资产及国有闲置资产,组织推动本级部门、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的运营,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
6.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盘活、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资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及深化国企改革工作。
8.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9.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