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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文稿起草、文电、机要、信息、调研、会议、外事、档案、接待、市民热线、建议提案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承担领导批示、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专项工作的督办,负责年度工作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等;牵头负责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富思渊
办公室副主任:陈方、陈武清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3、信访办公室(信访办)
负责受理、办理涉及市国资委法定职能的信访事项;牵头落实上级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信访办公室主任:郝立伟
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吴义平、海燕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4、宣传处(宣传处)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网信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国资委团工委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负责机关团组织工作。
宣传处处长:吴佳
宣传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施碧霞
宣传处副处长、市国资委团工委书记:潘浩骏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5、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领管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或协助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综合考评方式;负责推荐、考察由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监事人选;牵头负责市国资委系统人才、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郝玮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胡志高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江彦靓、戴振华、邓君、黄涛(挂职)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6、创新发展处(创新处)
拟订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落实国资收益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数字化转型;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参与重大会展工作。
创新发展处处长:丁宇飞
创新发展处副处长:李健安、史杰(挂职)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7、人事处(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监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等工作。
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亦颖
人事处副处长:卢方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8、规划发展处(规划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编制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开展主业及跨类业务认定等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参与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实施监管。
规划发展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鲍杰
规划发展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田涛
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刘莎
电话:23111111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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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9、组织处(组织处)
研究指导所监管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和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完善、述职和任期考核;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设置、换届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发展、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党代会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工作。
组织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苏虹
组织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邹颖
组织处副处长:张金宝
电话:23111111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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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10、政策法规处(法规处)
牵头研究起草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法治建设;承担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审核备案和机关法律事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姚捷、姚莉、吴佳寅(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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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改革处(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处)(改革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改革转制、重组整合等有关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镇集资集企改革发展和政策制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破产清算和员工持股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动专业化整合、企业改制等工作。
企业改革处(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处)处长:蔡锦铝
企业改革处(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处)正处职干部:张坤(援藏)
企业改革处(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梅小伟、詹浩、王会峰(挂职)
电话:23111111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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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12、金融企业发展处(金融处)
拟订促进所监管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承担所监管企业有关金融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金融类业务的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
金融企业发展处处长:刘江健
金融企业发展处副处长:毛晓薇、池惠涛(挂职)、严辉(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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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研究室(研究室)
组织开展本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理论以及全局性、系统性问题和实证案例研究;牵头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和工作报告等;负责机关课题管理,加强与所监管企业重大战略课题的联动协作;组织编撰企业(行业)志及相关年鉴。
研究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汪莹
研究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郭华
研究室副主任:陈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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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计监督处(稽查办公室)(审计处(稽查办))
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的专项审计、检查;受托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推进审计、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重大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所监管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所监管企业违规责任追究的共性问题专项核查。
审计监督处(稽查办公室)处长(主任)、一级调研员:刘雨眠
审计监督处(稽查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张健
审计监督处(稽查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劳心、沙莫(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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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财务评价处(评价处)
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统计和分析;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国资收益收缴与支出等有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出资人职责,推动所监管企业提升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组织开展改制审计、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系统有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财务评价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商小芳
财务评价处正处职干部:蒋恩骏(援疆)
财务评价处副处长:许晋、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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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评估管理处(评估处)
研究拟订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评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评估管理处处长:汪世新
评估管理处副处长:朱屏、程熹(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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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业绩考核处(考核处)
拟订所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含职业经理人)薪酬激励制度和办法,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兑现薪酬激励;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对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含职业经理人)开展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和薪酬激励。
业绩考核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蒋华
业绩考核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傅磊
业绩考核处副处长:冯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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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产权处)
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企业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流转、处置等的制度规范并指导和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审核,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承担本市国有产权交易场所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张福军
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焦晓婷、李嘉俊(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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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19、综合协调处(综合处)
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重大工程动迁、土地处置、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等工作;指导协调委托监管单位国资管理工作,承担各区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信用体系,以及落实市政府交办涉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综合协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陈浩
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毛昭胜
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王锋
综合协调处副处长:韩伟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0、分配保障处(分配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实施股权激励;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开展市国资委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作。
分配保障处处长:耿爱芬
分配保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孔静
分配保障处副处长:倪磊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1、公司治理处(公司治理处)
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制度完善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国资委委派董事、监事日常履职管理、评价和工作支持;负责股东事务等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
公司治理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丁利剑、塔西甫拉提·托连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2、信息化管理处(信息化处)
研究拟订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组织推进本市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处处长:张俭
信息化管理处副处长:赵静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3、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及女工委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统筹协调所监管企业工会和妇女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纪委书记、直属机关工会主席、一级调研员:薛燕
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黄小力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24、老干部处(老干部处)
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协调直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老干部处处长:董敏
老干部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喻艳林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并组织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确保所监管企业党组织按照党章等规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