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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
联系电话:0774-8833951
负责人:陈宝玲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信访维稳、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全局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写年鉴、大事记,办理人大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落实值班制度,受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投诉举报并跟踪、监督处置情况。制定并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新闻发布、宣传政策,开展宣传、新闻网络舆情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负责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统计、物价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局经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干部职工薪资调整、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划拨、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联系电话:0774-8838550
负责人:黎明福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专项改革、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查处上级交办案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市容市政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9541
负责人:陈晖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市政行业、园林绿化行业、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城市垃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改革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市政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市政行业相关审批、验收、移交、档案收集等工作。负责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建设规划和组建项目库。负责对城区市政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实行审查和验收的备案制度,指导、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按期竣工。负责城区已建成并移交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涵、管网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和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城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城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排水许可等监管工作。负责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工作,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区供水、排水、生活污水管网专项规划。负责城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城区市政防洪堤、排洪渠的维护、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及道路挖掘、临时占道的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公园、广场、绿地、山林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对在公共绿地、广场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游乐项目和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监管。协助做好树木移、修或其他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公园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化项目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工程施工进行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容整治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城区市容市貌标准综合整治检查活动。组织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组织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承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
(四)燃气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9557
负责人:李思恒
内设机构职责:贯彻国家、自治区及贺州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燃气经营许可发证部门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并对其监督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站场规范运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事故抢险抢修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和个人违反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燃气管道占压、第三方施工破坏等情况,配合做好违法建筑侵占燃气设施用地的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行业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燃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层机构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石鑫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74-8839587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杨鹏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平桂区人民政府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辖区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三)负责辖区内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市政公共厕所管理,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指导辖区内城区各单位内部自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城区垃圾收费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城区内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六)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石鑫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74-8839548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黎立全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平桂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实行行业管理。
(二)根据平桂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城区管理要求,协助有关规划部门拟订平桂区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平桂区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
(四)负责辖区内城区公共绿地草坪、花卉、乔木、灌木的栽植及养护管理工作,防止人为破坏,开展病虫害防治。
(五)负责辖区城区内各类绿化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城区绿地的变更、调整和树木的动迁移植工作;做好辖区内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辖区内城区古树名木挂牌建档,并悉心养护。
(七)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石鑫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74-8836965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黎海雁
机构职责:(一)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建成区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依法行使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承担依法查处城市建成区(以下简称“城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移送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工作。
(三)承担城区内户外广告及道路挖掘、临时占道和在公共绿地、广场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游乐项目的行政执法,依法行使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四)参与全区(含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联动执法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承担投诉举报转办案件的处理。
(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路灯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石鑫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74-8839543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曾继彪
机构职责:(一)贯彻实施《城市道路照明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城市路灯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协助上级制定本辖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负责辖区城市道路、隧道、桥梁(涵)、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及其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监督检查照明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负责辖区内城市路灯和城市照明工程施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路灯设施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六)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石鑫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74-8839541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陈晖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城区市政公用事业重点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进行协调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已征用或划拨的城区规划区红线内的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负责市政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督促市政工程进度、市政工程质量,确保按期竣工投产;指导和规范市政市场建设;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监督;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已建成市政设施(道路、桥涵、排污排水管道、公园、广场设施等)维护、更新和改造。组织、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指导和规范市政市场建设;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监督;负责工程技术档案归集;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已建成市政设施(道路、桥涵、、排污排水管道、广场设施等)维护、更新和改造;指导、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确保按期竣工投产。
(四)协助相关部门拟订城区排、污水管网规划;负责城区排、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工作;协同水利主管部门搞好城区供水管网规划、建设以及防洪堤、排洪渠的维护、管理。
(五)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秦平,女,汉族,1978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广西贺州市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