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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应急、考核等日常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经济发展科(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负责人:杨喆
办公电话:0535-2731726
机构职能: 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招商推进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3、人事科
负责人:高长来
办公电话:0535-2452863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4、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人:范成刚
办公电话:0535-2731733
机构职能: 拟订规范性文件,调研分析重大问题。负责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和批后监督。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参与行业涉法涉诉案件处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网上民生、普法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工作。
5、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彭东兴
办公电话:0535-2731723
机构职能: 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村镇建设科
负责人:赵明磊
办公电话:0535-2731769
机构职能: 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7、综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陈东平
办公电话:0535-2252199
机构职能: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等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拟订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大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核等前期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智慧住区和智慧建造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8、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负责人:官伟伟
办公电话:0535-2731737
机构职能: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投诉。负责直管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处理安全事故。
9、城市建设管理科(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科、停车场建设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郑蕾
办公电话:0535-2731757
机构职能: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行业管理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督导调度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拟订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规划布局和技术标准,负责市区户外广告、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养护工作。指导管理市区城市排水、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工作。组织城区防汛工作。参与城市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工作。指导管理扬尘治理、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和城市环境工作。负责市政公共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地、路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审核认定。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负责编制市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和海绵城市建设。
10、物业管理科(加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曹乾
办公电话:0535-2212892
机构职能: 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牵头拟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物业保修金交存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物业行业党建工作。
11、房地产管理科(挂住房保障科牌子)
负责人:张学虎
办公电话:0535-2731751
机构职能: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拟订商品房预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和房屋中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烟台市住房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统一管理工作。
12、莱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2906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泉东路1366-1368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区市政公用事业所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洒水冲洗、生活垃圾收运、餐厨废弃物收运日常管理。(二)承担市区市政公用事业所辖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垃圾桶、果皮箱、作业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三)承担市级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工作,特许经营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日常运营工况巡检工作。(四)承担市区市政公用事业所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辅助工作。(五)承担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业务巡检工作。(六)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莱州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2076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昌北路1053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级管理的重要路段和区域的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二)承担城市公园、风景园林景点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三)开展园林科研、景观和植物雕塑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四)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养护过程中海绵城市、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技术指导工作。(五)负责城市公园广场湿地内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六)承担园艺造型、植物保护和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七)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莱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1301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城区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等工作;承担城区排水等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汛工作。(二)负责管理和维护市区道路照明、景观亮化及其附属设施。(三)承担城市供热、燃气行业业务指导、技术咨询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有关工作。(四)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莱州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1727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建筑业相关企业资质申报及动态核查工作。(二)承担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的辅助性工作。(三)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五)承担具有建筑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性服务工作。(六)承担具有建筑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实施阶段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的辅助性工作。(七)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八)承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二次装修)消防备案抽查辅助性工作。(九)承担平时国有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人防工程信息数据服务工作;承担防空警报建设、维护及城市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工作;承担人防指挥场所及人防机动指挥系统维护使用工作。(十)承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十一)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莱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2892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维护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供应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承担住房保障家庭的准入、房源分配、租赁服务、补贴发放、档案管理和退出等事务性工作。(二)承担商品房楼盘表建立相关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服务性工作;承担存量房交易及资金监管服务性工作;承担商品房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核实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工作。(三)承担全市房屋租赁备案服务工作。(四)承担市直公共用房管理、维修、租金收缴工作。(五)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六)承担住宅房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七)承担住房保障、房产交易、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八)承担中央和省属、烟台、莱州市直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审核测算工作。(九)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重大问题政策建议。做好本领域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