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乡村振兴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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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档案、机要、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务、群团、妇儿、工会、保密、信息、信访维稳、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务、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帮扶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负责人:杨崇峰(股长),分管领导:袁洪传(副局长)

办公电话:7612050,办公传真:7618223

(二)资金管理股(人事财务股)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指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职称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金融扶贫项目和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全县帮扶计划、衔接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纠正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帮扶资金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东西部帮扶协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  琼(股长)分管领导何文体(副局长)

办公电话:7617925,办公传真:7618223

(三)项目管理股

负责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专项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衔接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实施、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帮扶开发项目、民生工程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帮扶项目、民生工程的检查、验收、评估;负责衔接资金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帮扶开发工作年度考核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批各乡(镇)产业化帮扶、整乡整村推进、企业帮扶等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扶贫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总结和推广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督促、指导衔接资金、项目和档案三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级和市级以上乡村振兴龙头企业的推荐、上报和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社会帮扶资金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社会帮扶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指导负责东西部帮扶协作项目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负责人:陈茂进(股长),分管领导:何文体(副局长)

办公电话:7617926,办公传真:7618223

(四)社会事业股

负责协调、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制定全县社会帮扶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社会帮扶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联系、协调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国际合作帮扶交流工作;协调联系定点帮扶工作。

负责人:黄  睿(股长)分管领导袁洪传(副局长)

办公电话:7616848,办公传真:7618223

(五)落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整改办)

负责牵头推进各级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抓整改落实,督促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针对问题查摆根源,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进度,撰写整改工作汇报;负责整改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  睿(主任)分管领导袁洪传(副局长)

办公电话:7616848,办公传真:7618223

二、二层机构

(一)凌云县乡村振兴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二层机构)

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力量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参与乡村振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联系帮扶、结对帮扶以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法人:罗金朵(主任),分管领导:袁洪传(副局长)

(二)凌云县乡村振兴信息中心(二层机构)

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的脱贫对象和防贫对象信息管理、维护、更新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广西防贫监测APP业务子系统的脱贫对象和防贫对象信息管理、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对全县脱贫户返贫风险及一般农户致贫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指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负责信贷(小额信贷、“富民贷”)扶贫政策指导、跟踪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金融部门做好回收再贷工作负责指导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推荐、项目库管理、贴息确认工作负责实施“雨露计划”,组织开展学历教育补助、短期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法人:班克诚(主任),分管领导:杨正垒(副局长)

(三)凌云县两广对口协作管理中心(二层机构)

贯彻落实两广对口乡村振兴协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两广对口乡村振兴协作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与深圳市盐田区的沟通、交流与联络;负责对口乡村振兴协作工作的信息收集、资料档案管理和媒体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制定对口乡村振兴协作规划(计划)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法人:郁再传(局长),分管领导:袁洪传(副局长)

三、局管理事业单位

凌云县乡村建设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组织拟定和完善全县乡村建设各项制度,围绕乡村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组织指导编制乡村建设中长期、年度规划;负责全县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负责指导乡(镇)、行政村开展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乡村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乡村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的检查、验收、评估;负责对全县乡村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人:龚夫强(主任)副主任黄宗铭

凌云县乡村振兴局

凌云县乡村振兴局

凌云县乡村振兴局是凌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凌云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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