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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乡村振兴局是凌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凌云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凌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拟订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发展和防止返贫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建设,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
(三)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帮扶工作,协调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各部门定点帮扶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组织)在凌云对口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指导协调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帮扶工作等。组织帮扶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帮扶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四)负责有关帮扶效衔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全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和指导、协调工作。
(六)负责干部帮扶、社会帮扶、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的政策宣传工作。
(七)负责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规划编制、人口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雨露计划、小额信贷和群众实用技能培训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局长 郁再传
办公电话:7612050,办公传真:0776-7618223
凌云县乡村振兴局社会事业股负责协调、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制定全县社会帮扶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社会帮扶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联系、协调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国际合作帮扶交流工作;协调联系定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