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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信访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基本建设、环境秩序、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和接待等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信访举报规章制度,对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接听电话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反映信访工作情况,筛选案件线索;做好信访综合分析等工作。
(负责人:熊志强,联系电话:0775-8332902)
(二)综合股。
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收支管理政策;管理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改革资金及有关机构财务;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人:朱雪华,联系电话:0775-8332321)
(三)预算股(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研究县域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牵头组织财政发展五年规划的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等工作;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拟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负责汇总乡镇财政预算,承担乡镇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负责人:吴强锋,联系电话:0775-8332588)
(四)国库股。
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县本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县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负责人:苏青,联系电话:0775-8333108)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列部门、政法部门、大数据发展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国防等领域相关单位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政法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人:宣龙军,联系电话:0775-8332600)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县财政相关教育资源配置。承担县财政扶持县直国有文化企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伟娟,联系电话:0775-8333059)
(七)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粮食、应急、城市管理监督园林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及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负责人:陈柏年,联系电话:0775-8338219)
(八)工业交通股。
研究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交通运输、商业、粮食、外贸、供销、物资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集中区、县二轻联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人:徐昌平,联系电话:0775-8332852)
(九)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负责人:林灵,联系电话:0775-8331605)
(十)农业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农机、扶贫、水库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有关涉农补贴业务;制定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惠农政策实施和惠农资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蔡柯剑,联系电话:0775-8332382)
(十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
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
(负责人:冯善富,联系电话:0775-8332910)
(十二)金融股。
负责对重点金融工作和重大金融问题进行调研,负责起草地方金融管理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推动地方与中央金融协同工作。推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提出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拟订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统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牵头开展金融风险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政策研究。协调组织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研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负责建立跨部门金融风险处置合作机制,推进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机制。牵头负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承担博白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新型金融业态等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监管,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金融经济的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开展金融数据统计。指导、协调、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落实工作,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承担普惠金融相关财政业务,落实相关财政政策。负责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深入拓展政银企合作,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等工作。拟定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协助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挂牌)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负责人:叶春,联系电话:0775-8226569)
(十三)会计管理股。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监督和规范本县会计行为;承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刁为,联系电话:0775-8332772)
(十四)法规税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及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税制改革,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提出相关税收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减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支出统计分析。参与关税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周斌,联系电话:0775-8331991)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股。
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负责国有企业资产收益收缴和分配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会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资产配量标准;审核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及担保等事项:协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本县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负责人:庞丹云,联系电话:0775-8331992)
(十六)债务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对接上级债券发行、统计分析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编制全县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承担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指导各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负责人:钟涛,联系电话:0775-8331610)
(十七)财政监督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
(负责人:庞才武,联系电话:0775-8338510)
(十八)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退伍军人工作。
(负责人:吴其穗,联系电话:0775-8332611)
(十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人、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谢华海,联系电话:0775-8331612)
博白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