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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信访工作等局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军民融合相关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和任免、调动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生活等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韦雪林
联系电话:0775-486117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三楼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全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以及区直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审核、上报需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安排投资和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转发和下达国家、自治区、贵港市专项投资计划和核准文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设施、国家安全设施及区直各单位(含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的投资安排和项目审批;按规定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对策和建议;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以及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编制和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相关体制改革、政策和试点示范等工作;协调和解决我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新型城镇化的宣传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投资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投资体制改革行政许可管理。负责政务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驻区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办证窗口的日常工作,承接和办理全区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具体事务,并根据项目审批、核准的内容负责与相应业务科室对接办理,并跟踪落实,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办理审批区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审批项目核准手续。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政策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政策建议;组织上报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提出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覃旭进
联系电话:0775-48615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三楼
(三)综合业务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渔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参与衔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提出林业、水利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或草案)和重大项目建议,按规定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农林水基本建设重大项目;提出安排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拨款建设的农林水项目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
统筹全区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的对策措施;负责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协调推进全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审批的工业项目。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年度计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落实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国民经济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形成;组织推进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化基地、产业链、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组织研究提出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不同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能源年度发展计划并衔接、协调、实施,组织编制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有关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统筹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参与全区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工作;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审批的能源项目。
负责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民政、旅游(含涉外宾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健康服务业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及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办理权限内社会事业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及审核上报需国家、自治区审批或核准事项。
提出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编制本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负责粮食、食糖、食油、食盐、化肥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本区储备计划编制和管理,配合管理国家食糖储备,指导和监督本区储备商品的国家订货、轮换和投放;组织编制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
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负责核准或审核上报自治区、国家核准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参与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处理外商投资项目重大问题。
负责提出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编制年度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组织重大项目新开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导;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落实中央巡视组、自治区、贵港市巡视组巡视督导整改相关工作。
负责人:罗覃梅
联系电话:0775-4722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三楼
(四)粮食和物价股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自治区、贵港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直属企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工作。制定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开展国有粮食企业的目标管理考核;处置政策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
承担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品种、数量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动用储备粮指令计划及完成紧急调运工作;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粮食供求情况;指导、协调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区粮食流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粮食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12325”监管热线电话受理、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市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提出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目录意见和落实公告、公布管理目录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依据管理目录制定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指导协调全区收费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区价格调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贵港市的价格调整总体方案;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动态趋势,负责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停止工作;负责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草拟价格综合规范性文件;负责价格综合性的重大材料、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提出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目录及管理办法;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和政策公布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行业价格自律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中短期方案;研究提出全区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执行自治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负责全区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成本调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研究分析成本变化原因,预测成本变动趋势,提出加强成本核算、降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成本调查、监审。
负责人:莫桂平
联系电话:0775-472236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三楼、五楼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5-486117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三楼、五楼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区本级各类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