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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公务接待、新闻宣传、公车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文书档案、后勤、用印、信息、信访、维稳、督办、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职工福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局所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承办权限内的干部任免、选拔、调配、考核、晋升、奖惩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建行业职称改革,建设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制定人才培训目标、规划。负责人才交流管理。指导和管理各类培训、鉴定及相关证书的颁发。协助抓好本系统党群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文本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起草或审核局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承担或配合做好局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负责指导协调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等相关工作。 |
办公室(人事教育法规股) |
曾慧玲 |
6522052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3楼 |
2 |
指导和监督住建系统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研究提出有关具体实施意见。负责局机关的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所辖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和相关财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及有关价格申报工作。负责县本级和指导全县城市维护费及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收、管、用。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系统财务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工作。 |
计划财务股 |
赖盛毅 |
6522035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4楼 |
3 |
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实施建筑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拟订建筑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管理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及从业人员,并实施诚信评价。负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开展好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技术监督和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调配及监督使用。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代理和消防设计机构行业管理。负责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的实施。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防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建设工程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查报批。负责建筑工程(各类房屋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 理。组织拟订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措施文件,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招标投标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建筑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和各类建设定额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墙体材料革新、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活动。 |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管理股 |
冯勇 |
6513238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4楼 |
4 |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参与建设工程火灾原因调查处理工作。 |
消防管理股 |
姚创洲 |
6510202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4楼 |
5 |
负责研究拟订城建工程建设发展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上报审批及监督执行。统筹协调推进宜居城市建设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城市供水管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县城生活垃圾设施、县城环卫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申报、认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旧区改建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年度计划。 |
城市更新建设 |
劳思源 |
6513051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3楼 |
6 |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村镇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项目的实施和补助资金的使用。指导村镇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申报、认定、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质量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县镇村生活垃圾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制订相关年度计划。负责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
村镇建设管理 |
庞燊 |
6522050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4楼 |
7 |
研究制订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和行业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行业标准规范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体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和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网备等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管理工作。指导本县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房地产企业资质、房地产中介机构(咨询、经纪、评估、测绘等)备案和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审核报批。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交流和发布。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拟定房改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落实房改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改住房、城市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指导、组织建设。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政策措施。指导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措施,审核发放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负责房改房及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核报批及购买资格审核。负责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确认。负责指导单位公有住房租赁。负责政策性住房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房资金收取、回拨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统筹和政策研究。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运营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
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股 |
周国峰 |
6519919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 广西灵山县江滨一路1号5楼 |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有关工程审批、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以及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灵山县的实际情况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