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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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督办、信息、信息化建设、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绩效考评等工作。牵头机关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等工作。指导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工作。

负 责 人:马 雯

联系电话:0772-2811665

二、党建与宣传教育工作科

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驻柳中央、自治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指导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监管和协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新闻舆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的统战、国防教育、民族宗教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协调监管企业的工青妇女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 勇

联系电话:0772-2861153

三、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负责国有产权管理,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监管企业产权登记、界定、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评估管理工作。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归口管理本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 翊

联系电话:0772-2853862

四、法人治理管理科

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制订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政策。协助组织开展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负责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建立完善以及外部董事的培训、考核和委派。牵头指导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干部监督、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监管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和后备队伍建设。指导监管企业大学生就业、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范志玲

联系电话:0772-2822870

五、企业改革科

负责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制订改革政策、指导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管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审核监管企业新设、重组、合并、分立,改制、破产、解散、上市、合资等方案。负责监管企业主业确定及管理、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潘宏信

联系电话:0772-2822870

六、战略规划科

负责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审核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基金、股权等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监管企业投资、担保管理体系,制定和管理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核监管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和投资事项。负责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建立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信息库;研究提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对策意见;指导监管企业对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转等金融业务的管理。审核监管企业发债方案。指导监管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开放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监管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马 雯

联系电话:0772-2813812

七、财务运行与审计监督科

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驻柳中央、自治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指导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2861153

八、宣传与教育工作科

建立监管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负责监管企业财务状况及运行状况分析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工作。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对接委派总会计师、财务专员业务。管理监管企业的对外捐赠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指导和监督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审、风险管理等。建立监督追责工作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招投标、采购等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移交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朱名莉

联系电话:0772-2810760

九、考核分配科

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建立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审核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指导或审核监管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及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工资待遇的事项等。指导或审核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方案、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方案,依法调控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 洪

联系电话:0772-2825100

十、政策法规及社会责任科

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章程审核。指导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牵头负责出资人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稿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法律事务。承担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厂务公开和质量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本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覃 杰

联系电话:0772-2855063


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72-2853972、0772-2821567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21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上办事大厅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柳州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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