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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行政秘书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延长线林业局办公楼五楼行政秘书股办公室(2)
联系电话:0771-6225680
负责人:唐海玲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和对外接待联络、年鉴、大事记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城区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统计信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所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系统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延长线林业局办公楼一楼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219599
负责人:周天林
工作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城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城区本级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
三、生态保护修复股(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延长线林业局办公楼三楼生态保护修复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238901
负责人:卢耀跟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城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区草原保护工作,指导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管城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承担城区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监督城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城区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城区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协调、监督城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监管城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城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城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延长线林业局办公楼四楼森林资源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217366
负责人:韦春
工作职责:
负责城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城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城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城区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城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城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城区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编制城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组织城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城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负责指导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指导、监督城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城区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城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监督城区林业行业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城区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实施林业科技规划;组织、指导林业科研创新,技术引进、改造及推广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技术监督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承担产业扶贫工作。(整合至森林资源管理股职责)
第一条 根据《南宁市武鸣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南宁市武鸣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宁市武鸣区林业局是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