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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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431928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劳动工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发展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发展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3431928
机构职能: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2、提出全区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提出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安排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4、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粮食政策的拟定,提出重要商品地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组织落实国家、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
5、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建设。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6、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地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7、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8、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9、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地区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10、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
 
 商务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437618
机构职能:1、分析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商务领域年度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工作;承担统计信息发布、宣传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承担商务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工作。
3、拟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相关办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和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务活动及境外经贸展会;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全区外经贸企业各项外贸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全区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3437618
机构职能:1、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的研究;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和信息上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联系工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2、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5、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业能源消费态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8、贯彻落实原材料工业行业、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
9、贯彻落实消费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
10、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研究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科技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3438320
机构职能:1、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贯彻实施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培训统筹统计工作。
2、负责推进全区科技资源和数据开放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地区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等领域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领域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和外国专家项目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承担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接待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项目;贯彻落实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负责区内外专家信息库建设。
3、创新与成果转化科。贯彻落实省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诚信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提出我区具体措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评价,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管理及推荐备案认组织实施地本级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负责地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组织及成果档案管理;负责科技网站建设、科技情报、科技奖励推荐工作。
 
 价格管理科
公室电话:0457-3431928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的价格方针、政策、措施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综合性价格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按照法定程序负责拟定、调整价格的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解答和咨询价格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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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区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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