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研究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领域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负责社会事业、涉农、新兴产业相关项目对上资金争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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