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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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3623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安全保卫、接待、秘书事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122655 机构职责:承担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利彩票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根据国家和省政策,组织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及相关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法规税政科

办公电话:0457-2121153 机构职责:承担税务部门涉及地方事权的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牵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承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税收督查办公室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执法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省罚没管理法规情况;负责地本级执法机关罚没(扣押)物品公物仓管理;受理执罚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统一管理罚没票据。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上报工作。

预算科

办公电话:0457-2116178 机构职责:综合协调全局各业务科室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本级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草案。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编制地区行署本级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牵头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外债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外债管理;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国库科

办公电话:0457-2127788 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本级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资金的划拨。规范地本级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组织编制地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汇总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编制地本级部门财务报告和综合财务报告,汇总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协调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地本级的预算执行和全区预算执行的分析工作。

党群行政科

办公电话:0457-2118086 机构职责:承担地委办、行署办、政法委、军分区、武警等党群、行政部门的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执行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修订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

经济建设科

办公电话:0457-2123991 机构职责:承担交通运输、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执行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办理基本建设财政拨款。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科教和文化科

办公电话:0457-2122127 机构职责: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科教事业改革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文化旅游发展资金预算管理。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社会保障科

办公电话:0457-2751388 机构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牵头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农业农村科

办公电话:0457-2123204 机构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建议。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国有林区改革、乡村振兴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经贸科

办公电话:0457-2123989 机构职责:承担商务、供销、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有关部门及单位的项目论证、立项及申报。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产业发展科

办公电话:0457-2125529 机构职责: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分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按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组织企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管理支持企业改革的专项资金;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国有企业(非金融、非文化类)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指导非金融、非文化类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监督及处置的审核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129927 机构职责:代表行署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和事业单位转企改革重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承办所监管企业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奖惩,提出所监管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增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对违规经营投资进行检查和督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培养锻炼等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办公电话:0457-2119887 机构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地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承担行署向地区人大工委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3272 机构职责:编制地本级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审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市场资格;负责政府采购专家评委的审查、录用工作,管理专家评委库;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预算单位核定的公务车编制。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

会计管理和监督评价局

办公电话:0457-2125897 机构职责: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地本级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地本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地本级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地本级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地本级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地本级单位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管理地本级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指导地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负责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工作。

人事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7-2123896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拟订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信访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等事务。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0457-2751206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 网上办事大厅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六)执行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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