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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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

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供应商资格;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二)经济建设股

负责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查,参与政府建设投资的管理;负责土地出让收支政策、预算及执行等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财政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应诉工作;承办地方政府赔偿经费的管理;组织落实财政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监督财政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审核财政处罚决定;组织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

承担商务、供销、粮食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基金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管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罚没(扣押)财物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区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执行和非税收入监缴工作;负责办理区级非税收入的减免、退付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缴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区级执法机关罚没(扣押)物品的接收、保管、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区罚没(扣押)财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管理农业农村、水库移民相关资金,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参与支农项目立项审核论证。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三)预算股

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和研究提出跨年度平衡的建议;编制区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与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预算平衡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区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区对乡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相关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参与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报告起草工作;牵头负责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算编制与报送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数据库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执行金库管理制度;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以及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全区财政资金的调度和会计结算;负责区直工资库审核建立及全区工资库管理,负责全区统发工资准确发放。

负责税务部门地方经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事业、政法等方面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指导全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拟定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接待和处理财政监督方面的来信来访;监督本局内设机构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管理部门和单位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负责全区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管理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审核与拨付工作。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障专项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报表及社会保障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说明等。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全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批;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运营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办法,对资本运营机构重大决策和年度经营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实施全区清产核资有关制度、办法及日常清产核资工作;执行地方性资产评估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乡镇、区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承担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管理。

机关工作委员会。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办公地点:佳木斯市友谊路1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方式0454-6079755;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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