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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权威、高效、便捷”的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乡四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构架和标准体系,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指南,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问题导向,便民高效。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入手,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为中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办事集中,公开透明。将分头、分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强化网上电子监督,实现所有服务环节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信息和资源共享共用。
开放创新,大胆探索。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年底前,依托政务公共云平台,建成一体化的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四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模块,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流程,扩大便民服务范围,群众网上一站式办理事项比率显著提升。2020年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在已有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2.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逐步推行申报材料表单化、用户注册实名化,切实提升网上申报办件比率。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应用,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推广线上线下多级联办、审批中介网上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3.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7年年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推进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和政务公共云平台,推进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7年3月底前,推动省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17年年底前,建成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2020年年底前,所有省直部门网站全部迁移到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硬件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的集中管理,促进政府网站数据的集约化管理和相互共享。
2.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公共云平台,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的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按照标准升级改造,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年底前,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省、市、县、乡四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一张网”。2019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央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3.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建设省政务大厅,推动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人员管理、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工作,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贫困和边远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5.推动政务服务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应用。融合升级平台渠道,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手机软件)系统,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应用开发和接入规范,推动各部门原有移动服务应用在1年内按照标准规范改造迁移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系统,鼓励各地、各部门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2017年年底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系统,完成重点服务移动应用的开发和接入工作。
(三)强化支撑保障能力
1.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标准规范。依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系统迁移、信息共享交换、身份认证、安全保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制定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建设政务主题数据库。完善四大基础库和主题库,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动其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提供基础服务。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主题数据库功能,为实现全省“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供支撑。
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2017年年底前,梳理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对政务信息的保存、交换、共享、应用等作出明确要求。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编制政务数据开放清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和边界、责任、安全要求,制定年度数据开放计划,统一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渠道。2017年年底前,推动交通旅游、社保就业等民生服务领域数据资源率先开放。
4.完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依托“中原云”,建设省政务公共云平台,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省政务专有云平台,承载政府部门不需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建设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整合省政务公共云、专有云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2017年年底前,完善省政务公共云平台功能,建成省政务专有云平台,省直部门新建和改扩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原则上依托省政务云平台部署,稳步推动现有系统逐步向省政务云平台迁移。
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接入系统的安全责任、安全边界,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评测等工作,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互信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加强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保护,做好容灾备份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形成保护有力、权责明晰、响应迅速、有责必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防护体系。
6.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付系统。推动财政非税缴费业务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功能,逐步实现政府性非税收入通过互联网缴纳。2017年年底前,教育考试、交通违法、出入境业务、会计考试等非税缴纳业务率先接入。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适合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非税项目全部接入。
7.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2017年年底前,依托电子监察库,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汇总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等业务系统的办件数据,初步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全流程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整体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设计、技术支撑和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办公室(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梳理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保障资金需求
各级财政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经费需求。积极尝试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加强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面向群众办事的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工作,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提高便民服务网上办件比率,沉淀更多用户行为数据,推动开展政务数据分析,优化业务应用,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良性发展。
河南省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序号 |
工作任务 |
阶段目标 |
任务完成情况 |
1 |
省级政务公共云建设。政务公共云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业务应用,部署内容包括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手机APP、移动应用汇聚平台、省政府门户和各部门网站等。 |
第一季度:实现政务公共云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对接。完成政务公共云改造升级,满足承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部署上线要求。 第二季度:依托政务公共云,启动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 第三季度:完成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确定第一批省直部门网站迁移名单,启动迁移相关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第一批省直部门网站向全省政务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迁移。 |
已基本完成政务公共云改造升级,初步具备承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部署上线能力。 |
2 |
省级政务专有云建设。政务专有云承载政府部门内部业务应用,部署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库、各类主题库、审批业务系统、内部办公系统等。 |
第一季度:完成政务专有云平台一期工程,实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对接。制定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 第二季度:完成前两批部分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专有云平台迁移。完善政务专有云平台功能模块,提高业务承载能力。 第三季度:完成第三批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专有云平台迁移。 第四季度:按照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完成年度迁移上云任务。 |
已完成政务专有云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对接。已形成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初稿。 |
3 |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承载政府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包括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政务服务APP、权力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等,以及统一用户管理、认证平台、统一支付平台等各类业务应用共享能力支撑和数据共享能力支撑。 |
第一季度:制定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基本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专有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平台省级版块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分省直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完成省级部门行政许可、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公安、人社、教育、卫生等4个民生领域的主要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 第二季度:完成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录入工作。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成统一支付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应用支撑和数据服务支撑系统开发完成,具备省辖市和有条件县(市、区)业务系统上线服务支撑能力。省直部门涉及民生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财政非税缴款业务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版块和有条件的县级版块上线,移动端APP(手机软件)系统和城市服务上线。 第三季度: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具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系统等的进驻条件和服务能力。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民生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更加便捷。 第四季度: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应用和数据服务系统更加完善,具备支撑各级业务系统接入、数据开放共享以及满足新业务开发需求的能力,APP移动客户端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完成省直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支付,非税收入项目逐步纳入统一支付。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各级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各级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惠民服务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 |
已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均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公安、人社、教育、卫生等4个民生领域的主要便民服务事项已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4 |
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承载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为创新政务服务提供支撑。一期依托省公共信用平台,建设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和主要便民服务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二期依托政务专有云,构建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办件信息库、电子监察库、行业主题库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等,实现各省直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 |
第一季度:制定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对接方案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标准规范。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省联通电子政务外网核心设备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核心设备之间的两条链路升级到万兆。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增加两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互联网出口。13家涉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省直部门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建成全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共云、政务专有云、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安全规范标准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 第二季度: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启动政务大数据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对所有省直部门的全覆盖。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数据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交换共享。在公安、人社、教育、民政、扶贫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便民服务数据交换共享。 第三季度: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省直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 |
已制定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对接方案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标准规范。已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13家涉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省直部门已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5 |
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大厅进驻具有投资项目审批等职能、需要线下提供审核服务的部门,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 |
第一季度:完成省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务服务大厅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确定进驻省政务大厅的单位名单,组织有关部门进驻省政务大厅。具备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网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展示和监察功能。 |
省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
6 |
市县级建设。 |
第一季度: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启动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库、信息系统等建设完善工作,以及信息录入、系统对接等有关工作。对市、县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 第二季度:完成本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和电子证照目录的填报工作。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各省辖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全覆盖,并按照安全规范标准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完成本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应板块互联互通,重点便民服务事项上线运行。逐步录入完善辖区内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建设完善相关主题数据库,归集辖区内各部门相关数据,并实现与省级相应数据库对接。 第三季度: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县、乡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并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丰富各省辖市、县(市、区)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审批业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第四季度:本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网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各市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以及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开封、济源、安阳等地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开始与省级平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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