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2.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指导建设主导产业示范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耕地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5.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6.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多渠道就业。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1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1.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12.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以产业项目扶持发展引导贫困户参与规模化种养殖,提高收入水平,实现小康生活。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高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乡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乡人大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合;纵向上,推动乡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负责市直部门派驻执法机构的考核督办等工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乡政府的行政执法权;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指导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乡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住房保障、自然资源、城镇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乡公用房产的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或府有关农、林、水、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穴经、农机、农技、畜牧、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引进、推广、示范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水保新技术、新成果;负责涉农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指导乡、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指导乡村集体经济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会计业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协助乡政府行使农机、林业、水政管理职能;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沐游、文物、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民政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联、慈善、社会团体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村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协助乡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司法、信访、治安巡防、平安建设、反邪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门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人民武装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双拥、退役军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乡政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筑次询和信息服务,对规”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得军人联系制度,等握一,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体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是中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厂急反馈;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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