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发表于:2023-09-02 • 来源:清远市民政局 • 关注:1841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763-3380015;0763-3383530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市民政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116路、110路、111路、123路起点终点来回经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政务服务中心”站。 清远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联系电话: 0763-3371086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801室)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步行700米。 清远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电话: 0763-3372201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803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步行700米。 清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 0763-3374241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802室)社会事务科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或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700米 清远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联系电话: 0763-3370389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1101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或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700米。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9号) 联系电话: 0763-3380015;0763-3383530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9号)(市民政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116路、110路、111路、123路起点终点来回经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站。 清远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电话: 0763-3385613 单位地址 清远市新城区东24号区广清大道东侧91号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清远市流浪未成年人求助保护中心)业务接待大厅101室窗口 办公时间: 全天24小时无休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1路、102路、107路、113路、123路、125路、215路、303路公交到清远市人民医院下车,清远市人民医院住院楼斜对面便是清远市救助管理站。 清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63-3364201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1001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步行700米。 清远市殡仪馆 联系电话: 0763--76606368,0763--766060766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石板村委孖龙山1号清远市殡仪馆101室大厅(1-9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石板村委孖龙山1号(清远市殡仪馆) 清远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3-33802766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民政局大楼(901室)局办公室窗口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公交地铁: 乘坐107/108路公交车到市环保局下车,往江边方向步行700米。 清远市民政局 网上办事大厅 清远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1636.html(转载请保留) 标签: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