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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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办公会及全局综合性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并督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印章管理、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安全、接待等工作;负责督办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2、监督管理科

职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废物进口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3、科技监测科

职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环境监督网络的建设和环境监测的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4、法制宣传科

职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组织开展综合性环保调查研究;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5、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

职责:承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6、污染源监控中心

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计划、相关的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推动、指导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组织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工作;负责定期进行自动监控数据分析汇总,形成可作为应用于污染物减排考核的阶段排污情况技术报告;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审查企业端自动在线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并跟踪比对;就污染源第三方运营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开展监管,针对运营公司与企业对监测数据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上报省市环保中心提出建议协调监控平台数据修改,督促企业及时缴纳运营费用,保证运营工作的连续性。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7、生态保护科

职责: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进行监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41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对全县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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