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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济南市槐荫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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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宣传、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财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531-81255622 |
预算科(挂预算绩效管理科、法规税政科牌子) |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负责区级预算公开;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区对园区、街办财政结算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有关税收政策;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全区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办法,制定区级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促进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 负责拟订地方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相关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31-81255601 |
国库科 |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区级财政收支旬报、月报;拟订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办理区级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国库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组织区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联系方式:0531-81255610 |
行政事业科(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牌子) |
参与拟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提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拟订人才发展财政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管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资产的统一管理。 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负责全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管理等工作;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531-81255687 |
综合科(挂会计监督科牌子) |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财政票据;落实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工作;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做好专项资金的核拨、管理、使用和监督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531-81255642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管理办法草案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